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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 , 单独夫妇依法生育“二孩” , 同样享受生一孩时的产假和生育保险待遇 。生二孩的女职工将享受至少98天的产假 , 单位若没有为已育职工参保的 , 生育二孩的相关费用将由用人单位“埋单” 。
据了解 , 生二孩女职工至少享受98天产假 , 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 , 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 , 每多生育1个婴儿 , 增加产假15天 。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生育保险 , 并按时足额缴纳费用的 , 其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 , 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
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 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 , 也要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 , 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 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 , 由用人单位支付 。
【生育“单独二孩”产假至少98天】 据悉 , 今年3月27日起 , 湖北省正式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现有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中 , 约七成有意愿生育二孩 , 预计增加46.6万人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 , 预计“十三五”时期 , 湖北省年均出生人口相比政策调整前增加不到10万人 , 且逐年递减 , 不会对教育、卫生、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较大压力 。新政策将有利于保持合理的人口结构 ,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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