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如何“聪明应对”职场环境( 三 )


劳基法
劳基法第四十九及第三十条之一均规定,妊娠或哺乳期间之女性员工不得于夜间工作,系基于母性保护政策,保障该等劳工之健康及福祉,劳雇双方不得有使妊娠或哺乳期间之女性员工于午后十时至翌晨六时工作之约定 。
劳基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女性员工怀孕期间,因生理上的变化,得依申请改调较为轻易的工作,雇主不得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资遣该怀孕的女性员工 。倘因怀孕身体不适致违反劳动契约或工作规则之规定时,雇主尚不得径行解雇该员工,否则亦属违法 。
随时提醒自己该休息
【孕妇如何“聪明应对”职场环境】 准妈妈一旦确认自己怀孕时,一定要记得告诉主管,好让主管为您做最好的安排,必要时自己也可以提出调职的要求 。最后,台北长庚医院妇产部产科主任提醒每位怀孕的职业妇女,上班时间要随时提醒自己该休息了,且,要知道,怀孕后的身体就不像以往那样灵活,所以,要记得给自己多一点时间,避免老是赶着打卡,下班后,也不要赶车、挤车回家……如此一来,就能舒适的孕育出优质宝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