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双胞胎产假多少天( 二 )


2、正常产假
在分娩后的产假期间,大部分孕产妇的休息时间是在98天再加15天的时间来休息,同时,还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来领取生育津贴,并按照社保部门的相关流程来进行生育费用的报销,这些费用的额度,是根据不同职位和不同单位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 。
4.湖南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2016年湖南产假新规定
按《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
而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扩展内容: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的最新规定,是于2007年9月29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执行的 。该规定共分7章54条,对计划生育相关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是湖南省计划生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根据2016年3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
参考资料:
5.第一胎:剖宫产双胞胎.法定产假多少天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产假有以下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
产假包括:
【湖南双胞胎产假多少天】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