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双胞胎产假多少天

1.生双胞胎的产假应当是多少天
113天 。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所以双胞胎产假应该是规定的98产假天加上15天 。

湖南双胞胎产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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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湖南省产假新规定多少天
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3.双胞胎产假增加多少天
双胞胎,从怀孕到生产,会让女性的辛苦程度增加将近一倍,不管是妊娠期间的不适反应,还是在孕晚期的胎儿体积,尤其是在分娩期间,双胞胎的生产可能会遇到更多的危险情况,那么,双胞胎可以休多久产假呢?
可以休113天
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孕产假期规定,普通单胞胎孕产妇的休息时间是98天,但是,每增加一个胎儿的情况下,可以增加15天的休息假期,所以双胞胎的孕产妇休息的时间就是113天 。大部分产假是在临近预产期的前两个月开始休息,满月后开始工作,那么,双胞胎产假期间的待遇有变化嘛?
1、产前假期
因为双胞胎孕妇的反应比单胞胎普通妊娠的女性辛苦程度会更多,可以根据工作岗位和每个单位的相关规定,休临产前的假期,这个时间会在孕期的7个月或者8个月开始休 。这个阶段的孕产妇工资,会按照正常工资的八成左右来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