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无证经营怎么处罚( 二 )


第八十一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 , 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 , 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 , 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 ,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本条所称劣药 , 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
3.无证售药一般有什么处罚 , 程度如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经营地址有两道基本程序:
一是当事人提出地址变更申请 , 原发证的药品监管机关决定批准发给经营地址变更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二是当事人凭地址变更后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经营地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这两个法定程序说明该药店只有取得“一证一照”后方可在新址经营 , 因此 , 该药店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 , 只凭“一证”就在新址开业经营 , 是一种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规定的行为 。
该药店虽然经药品监管机关批准变更了经营地址 , 但是 , 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办好《营业执照》的地址变更 , 原《营业执照》旧的经营地址仍然有效 。而原《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地址只有在取得新《营业执照》后才失效 。否则 , 该药店就要停止所有经营活动了 , 这不仅不可能 , 而且剥夺了当事人的合法经营权 , 因此 , 某药店在旧址经营的行为是合法的 。
4.无证经营药品如何处罚
无证经营药品处罚方式如下:
1、无证经营药品除以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
2、没有取得药品的生产许可证、药品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是医疗机构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 , 令其关闭 , 没收违法生产和销售的药品所得 , 并且处以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的货值金额的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金 , 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 , 按照十万元进行计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 , 责令关闭 ,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 , 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 , 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 , 按十万元计算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5.药店无证经营如何处罚
无证经营药品应当没收违法所得 , 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 , 责令关闭 , 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 , 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 , 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