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住院生产报销多少钱

1.产检报销最多多少钱?

孕妇住院生产报销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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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规定 [2005-12-12
14:56] --------------------------------------------------------------------------------
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范围 生育保险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有关规定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个人先部分负担的费用 , 生育保险全额纳入报销范围 。
(二)生育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1、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
2、分娩的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 , 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
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一)按定额、限额支付的医疗费用标准
1、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
470元;
妊娠1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
750元; 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
1200元 。
2、分娩的医疗费用按以下定额标准支付
(1)自然分娩的医疗费:
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 。
(2)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
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900元 。人工干预分娩的方式包括:宫颈封闭、催产素静滴引产、手剥胎盘术、刮宫术、宫颈裂伤、***壁血肿切开术、会阴Ⅲ度及复杂裂伤缝合术、单胎产钳术、单胎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内倒转术与外倒转术、毁胎手术分娩、晚期妊娠药物引产 。
(3)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
三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3700元、一级医院3500元 。
(4)剖宫产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
三级医院4000元、二级医院3900元、一级医院3600元 。
(5)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 , 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加收10% 。
3、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门诊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1)门诊人工流产手术:
三级医院270元、二级医院260元、一级医院250元 。
(2)门诊药物流产:
三级医院36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340元 。
(3)门诊输卵管药物粘堵术:
三级医院1420元、二级医院1410元、一级医院1400元 。
(4)门诊输精管结扎术:
三级医院1440元、二级医院1430元、一级医院1420元 。
(5)门诊输精管药物粘堵术:
三级医院1390元、二级医院1390元、一级医院1380元 。
(6)门诊宫内节育器放置术:
三级医院51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500元 。
(7)门诊宫内节育器取出术:
三级医院360元、二级医院360元、一级医院350元 。住院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按以下定额标准支付:
(1)住院人工流产手术:
三级医院970元、二级医院950元、一级医院920元 。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
三级医院2400元、二级医院23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
(3)住院输卵管结扎术:
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500元 。参保人员在门诊或住院进行人工流产术的同时取出(放置)宫内节育器的 , 可加收其手术费的30% 。如属于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还可加收节育器费149元;剖宫产术后1年内再次妊娠、子宫下段妊娠、瘢痕子宫妊娠、哺乳期妊娠、早孕合并生殖器畸形进行人工流产手术的属于高危人工流产 , 高危人工流产在人工流产手术支付标准基础上加收手术费的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