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B超不是做的越多越好

超声是很好的辅助检查手段 , 但过分依赖B超 , 以B超为准也是不对的 。

孕期B超不是做的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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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由于科技的发达和孕期的需要 , 大家在怀孕期间都要做上几次B超 , 到底B超对胎儿有无伤害 , 什么时间做B超合适 , 这是大家关注的问题 。那么首先我们要了解B超是怎么回事 。
从B超原理上分析 , B超是超声传导 , 不存在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是一种声波传导 , 这种声波对人体组织没有什么伤害 。但如果声波密集在某一固定地方 , 又聚集很长的时间的话 , 就会有热效应 , 这种热效应达到一定程度时 , 可能会对人体组织产生不良的影响 , 影响细胞内的物质 , 包括染色体 。理论上是高强度的超声波可通过它的高温及对组织的腔化作用 , 对组织产生伤害 。但事实上 , 医学使用的B超是低强度的 , 低于94毫瓦/立方厘米 , 对胎儿是没有危害的 , 至今尚没有B超检查引起胎儿畸形的报道 。目前 , 各医院在产科领域中使用的B超检查对胎儿是安全的 。
话虽这样说 , 曾有人做过试验 , 把准备人工流产的孕妇分成两组 , 一组术前做B超后就实行人工流产 , 一组做完B超过一周再做人工流产 。病理发现做过B超的胚胎发生绒毛的充血和水肿 , 但经过一周后充血和水肿会消失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 , 在必要时才运用超声 , 如无充分的理由 , 胎儿不应该受到照射 。美国超声机构提出:不把B超作为早孕诊断手段 。
因此我认为:
早孕做B超应有指征 , 目的是确定宫外还是宫内妊娠 , 胚胎是否存活 。当发现怀孕后 , 出现阴道出血或腹痛 , 为确定胚胎位于宫内妊娠 , 除外宫外妊娠;或确定是先兆流产或胎儿停止发育 , 这时需做B超予以鉴别 。除此之外不应常规做B超 。胎儿在宫内孕5周时一般的B超可以见到胎心搏动 。胎儿在宫内的3-8周正值器官分化 , 是器官分化的敏感期 , 应减少不必要的外来刺激 。
当怀孕到中期 , 应该通过B超除外胎儿的大体畸形 , 如先天心脏病、神经管畸形、四肢缺如、先天唇腭裂等等 。一般在怀孕22周-26周作较为合适 , 因为胎儿20周左右时正是大脑突飞猛进的发育时期 , 过早接受B超可以因为胎儿发育较小 , 一些组织看不清而白做 , 不能达到筛查畸形的目的;同时会影响胎儿大脑的发育 。
孕晚期在32周时可以做一次B超 , 了解胎儿在宫内发育的情况 , 以及羊水多少 , 胎儿大小 , 有无脐带问题等等 , 为进一步妊娠给以指导 。
孕37周时可以做一次B超 , 为胎儿做鉴定 , 发现胎儿发育中存在的问题 , 如胎盘、脐带、胎儿等等为分娩做好准备 。
但是孕期有些异常情况仍需做B超 , 如孕期发生阴道出血 , 医生要鉴别是前置胎盘?低位胎盘?先兆早产 , 需要用B超来鉴别;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 需要找原因;早破水;胎心变化、胎位不清等等都可能会增加孕期B超的次数 , 对于医生讲是实属无奈 。
因此孕期B超不是越多做越好 。超声是很好的辅助检查手段 , 但过分依赖B超 , 以B超为准也是不对的 。应把B超作为临床检查的参考 , 要以临床检查为准 。为了宝宝的近期、远期的健康 , 非不得已 , 不做B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