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hpv6怀孕了能要吗( 二 )


HPV感染孕妇需要剖宫产吗?
妊娠合并尖锐湿疣不是剖宫产指征 。
目前对剖宫产能否预防婴幼儿呼吸道乳头瘤病仍不清楚 , 因此妊娠合并尖锐湿疣不是剖宫产的指征 。但如果患者骨盆出口狭窄或经阴道分娩会发生大出血 , 可采用剖宫产 。
对于已感染HPV的患者 , 妊娠期的治疗以不损害孕妇及胎儿为原则 , 重视宫颈癌前病变及宫颈癌的筛查 , 药物治疗因需考虑对胎儿的影响一般仅作为辅助治疗或不被推荐 。
而对于妊娠期的尖锐湿疣 , 其治疗仅为去除外生疣体 , 改善症状和体征 , CO2激光治疗是目前认为最为安全可靠的方法 , 然而患者生殖道充血水肿明显 , 易出血 , 物理治疗并不能一次性清除病灶 , 对体积较大的疣体也可考虑手术切除 。
排除宫颈癌 , 处理可延至产后6周
妊娠期雌、孕激素水平的改变是否会加速子宫颈病变的进展 , 目前仍存争议 , 但多数研究认为 , 妊娠不促进子宫颈病变的进展 , 子宫颈病变也不影响妊娠结局 。
2012年ASCCP宫颈癌筛查和癌前病变管理共识指南(更新版)指出:
(1)对于HPV阳性且细胞学阴性孕妇 , 产后6周复查HPV DNA及细胞学;
(2)对于妊娠合并宫颈LSIL者 , 产后6周行阴道镜检查 , 但对于病变持续或无产后随访条件者 , 建议妊娠期行阴道镜检查;
(3)对于妊娠合并ASC-US者 , 诊断为浸润性癌的概率<1% , 且妊娠期阴道镜评估并不改善预后 , 故仅在细胞学为HSIL时行阴道镜检查 。若怀疑有子宫颈癌时 , 行诊断性子宫颈锥切术 。
总之妊娠期CIN患者如果排除宫颈浸润癌 , 对宫颈病变的评价和处理可延至产后6周 。
需注意的是 , 即使产后恢复正常的妇女 , 仍是远期CIN复发的高危人群 , 应严密随访至少5年 。
2.孕期感染HPV该怎么办呀?
hpv病毒分为低危和高危型 , 一般来说高危型hpv会导致宫颈癌 , 而低危病毒很有可能会导致人体患上尖锐湿疣 , 尖锐湿疣具体来说就是一种性病通过性来传播 , 一般来说 , 感染了低危hpv之后不会导致宫颈癌 , 只会导致生殖器官上长疣体 。
若是孕妇感染hpv , 孩子还能要吗?
如果孕妇在怀孕期间感染了高危hpv , 孩子是肯定能要的 。虽然说高危的hpv这种病毒可以导致宫颈癌 , 但是从感染上病毒到发展成为宫颈癌需要十年的时间 , 孕妇完全可以把孩子生下来之后再进行治疗 , 或者是不需要治疗 , 在日常生活中多注意运动和饮食 , 让身体的免疫力、抵抗力提高 , 就会自动将这些病毒给清除掉 , 只要做到每年定期体检就行 。
但是如果孕妇在怀孕的期间感染了低危hpv , 并且在生殖器上长了疣体 , 孩子虽然一样可以要 , 但是一定要避免顺产 , 因为如果顺产的话 , 很容易导致孩子感染hpv 。
有些孕妇感染了低危型hpv , 也就是说有尖锐湿疣 , 仍然选择顺产 , 导致孩子生下来以后也有各种各样的皮肤病 , 这样对孩子是没有好处的 , 所以感染了低危型spv的孕妇最好是可以选择剖腹产 , 这样做也是对孩子的一种保护 。
总而言之 , 孕妇在怀孕期间感染了hpv是可以保留孩子的 , 不需要特别紧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