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下不应诊断为热性惊厥

性惊厥不是“发热”和“惊厥”的简单相加 。1981年Nelson和Ellenberg提出了热性惊厥是指婴幼儿时期起病(经常在6个月至5岁之间),惊厥伴有发热但非颅内感染所致,亦无其它明确原因 。如发作前曾有无热惊厥发作,则此次发作不考虑为热性惊厥 。
因此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不考虑为热性惊厥 。
【哪种情况下不应诊断为热性惊厥】 (1)中枢神经系统感染伴惊厥 。

哪种情况下不应诊断为热性惊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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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枢神经系统其他疾病(颅脑损伤、颅内出血、占位病变、脑水肿、癫痫)伴发热惊厥 。
(3)严重的全身性生化代谢紊乱,如缺氧、水电解质紊乱、内分泌紊乱、低血糖、低血钙、低血镁、维生素缺乏(或依赖症)、中毒等伴惊厥 。
(4)明显的遗传性疾病,出生缺陷、或神经皮肤综合征(如结节性硬化症)、先天性代谢异常(苯丙酮尿症/和神经苷脂病等,出现的发热伴惊厥 。
(5)新生儿的惊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