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练车撞死人保险理赔可免责

1学员练车撞死人保险理赔可免责
该驾校学生在训练场独自驾驶时不慎闯入休息棚 , 造成一名学生重伤 。伤者被送往医院急救后死亡 。驾驶人车辆投保 , 驾校未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 故向法院提起上诉 。今年2月1日 , 岑溪市人民法院以培训生无证驾驶 , 保险公司可以免责为由 , 裁定驳回驾校的诉讼请求 。2009年6月24日8时30分 , 在岑溪市某驾校学习驾驶技术的学生梁某在训练场练习驾驶货车 , 但教练没有跟随教练 。由于驾驶技术不好 , 梁不小心将车开进了学员休息的车棚 , 撞倒了停放在车棚内的5辆摩托车和学员 , 造成5车受损 , 死亡的重大事故 。事故发生后 , 岑溪交警大队组织相关方进行调解 , 达成的协议是驾校赔偿陈某家属及受损摩托车车主共计41.1万元 。因事故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 , 事故处理后驾校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 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死亡赔偿金11万元 , 医疗费6429.25元 , 财产损失2000元 。2009年9月18日 , 保险公司以梁系无证驾驶为由拒绝赔偿 。随后 , 驾校将保险公司诉至岑溪市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 , 本案应作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 。梁在学习驾驶时造成交通事故 , 教练应依法承担责任 。因为教练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 , 驾校应该承担责任 。梁系无证驾驶 , 保险公司依法免除责任 , 故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