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伤营养费谁承担

1交通事故人伤营养费谁承担
【交通事故人伤营养费谁承担】谁来承担交通事故的营养成本?交通事故、伤害和营养费用的肇事者应承担责任 。事故营养费怎么算?(1)被害人的残疾 。营养费用根据治疗和康复的需要确定 。应当从治疗和康复的实际需要出发 , 视受害者受伤和残疾的具体情况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 , 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的营养 , 必须是为了弥补侵权人行为造成的损害而需要补充的营养 。如果受害人需要补充的营养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无关 , 受害人可以不要求赔偿营养费 。(2)参考医疗机构意见 。在确定具体的营养费时 , 也要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 认为受害者确实需要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 , 并对所需营养水平进行评估 , 然后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的营养费 。因此 , 营养费用的补偿金额应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补助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后 , 因住院治疗期间花费的伙食费用超过平时在家的伙食费用 , 为合理超出部分所支付的费用 。因住院而发生的超出平时在家就餐的费用 , 本质上也是受害人的一种财产损失 , 这种损失与加害行为有相当的因果关系 , 应当予以赔偿 。住院津贴可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津贴标准执行 。对于因客观原因确需到外地治疗而不能住院的受害人 , 应当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同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部分食宿费用予以补偿 。(1)住院食品津贴 , 针对住院的受害者 。如果受害者没有住院 , 就没有这样的赔偿费用 。但有两种例外情况 , 受害人可以为受伤人员和陪同人员申领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是受伤人员在国外门诊就诊 , 当天不能返回 , 等待检查结果时 , 受伤人员和陪同人员的食宿费用;第二 , 根据伤者的伤情 , 他需要住院 , 但是没有病床 。在等待病床的过程中 , 伤者及其陪同人员将支付食宿费用 。此外 ,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精神 , 对于因重伤或特殊部位损伤 , 如舌头损伤、咽部损伤、消化道损伤或消化腺损伤而不能进食的伤者 , 也应予以赔偿 。(2)被害人需要陪护的 , 由于陪护有护理费 , 护理费包含陪护的生活费 , 且陪护不是住院伙食补助的对象 , 所以陪护没有住院伙食补助 。但经医院证明确需转院治疗或检查的 , 对往返途中受伤人员及随行人员的食宿费用予以补偿 。(3)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标准确定 。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地方国家机关” , 这里的“地方”一般应该是被害人所在地;其次 , 这里的参考是为了参考 , 而不是为了借鉴 , 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 , 要充分发挥其确定伙食补助费的自由裁量权 。如果有比“地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更合理的标准 , 比如在某些情况下 , 由于特殊的自然灾害 , 伙食费用飞涨 。此时 , 按照实际合理支出确定地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 , 显然有失公允 。(4)被害人确需到其他地方治疗 , 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 , 赔偿权利人必须提供充分证据 。首先 , 关于是否需要到其他地方治疗 , 赔偿权利人可以提供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到其他地方治疗的书面文件等证据 , 或者当地没有条件治疗需要到其他地方治疗的证据 。法院应对此进行严格审查 , 同时允许赔偿义务人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 。当地医院完全有能力治疗 , 但被害人决定到其他地方治疗 , 由此产生的住宿费赔偿义务人不承担 。其次 , 不住院的客观原因 。这意味着如果受害者可以住院 , 就应该住院;被害人不能住院却留在院外 , 一定是客观情况造成的 , 比如没有病床 , 而不是被害人或其亲属自己造成的 。(5)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到其他地方治疗时实际发生的合理部分食宿费用;至于什么是合理部分 , 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比如要考虑不同地区之间的价格和消费水平 。住宿费用补偿标准原则上以公务员出差住宿标准为基础 。但由于规定的出差标准过低 , 实际住宿标准过高 , 补偿标准可以适当高于公务员的出差标准 。(6)被害人确需到其他地方治疗 , 需要陪同人员的 , 还应当赔偿陪同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部分食宿费用 。在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情况下 , 不仅肇事者需要支付医疗费 , 还需要支付护理费、营养费或误工费 。但是 , 所有的费用都有一定的计算标准 , 所有的支付都是基于残疾报告的结果 。残疾程度越高 , 他们付出的就越多 。2交通事故人伤有快速理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