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委托朋友处理可以吗

【交通事故委托朋友处理可以吗】1交通事故委托朋友处理可以吗
1.我可以委托朋友处理交通事故吗?在办理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务 。但不能由他人处理的事项,如接受处罚等,只能由本人处理,不能由他人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1 。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理 。(一)抢救伤者和财产,勘察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二)属于严重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成后,由测绘员和绘图员签字或盖章 。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者盖章;如果缺席或不能签字,应由证人签字或盖章;没有证人或者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应当记录在案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者离开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安排追逃,必要时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接受调查 。(五)因检查鉴定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号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确需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期20日 。(六)询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七)从交通事故现场收集、提取痕迹物证 。(八)对不先行支付或者无力先行支付抢救治疗费用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车辆,暂扣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整结束 。(九)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可以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伤残评定申请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评估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估,上一级公安机关将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估决定 。(十)公安机关行政管理部门经检查、鉴定后,应当向死者亲属发出尸体处置通知书 。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主管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三.责任认定(1)交通事故分类:轻微事故,一是造成1-3人轻伤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低于1000元,非机动车损失低于200元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2人重伤或3人以上轻伤,或3万元以下财产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不满10人,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满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1人以上重伤,或者1人死亡8人以上重伤,或者2人死亡5人以上重伤,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 。因交通事故情况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二)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责任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具体受理部门为本支队法制部门),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重新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申请的决定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告 。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是最终决定 。(3)责任推定: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损毁、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但不报案或者不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有条件报案,但未及时办理或者报案,致使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的,应当承担同等责任 。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承担次要责任 。相关指定方必须清楚中国交通案件的处理流程 。按此类相关规定处理,然后出具相关交通案件的责任证明 。驾驶员应根据相关证明对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关赔偿 。2交通事故委托伤残鉴定的程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