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细则解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 三 )


蒲苇解读:近年来,随着企业会计核算能力、税务机关数字化建设的不断提升,核定征收改查账征收已经变为一种趋势 。对于核定改查账资产支出的衔接处理,遵循方法为:
1. 核定征收期间资产购置的发票、合同、资金支付证明(如转账记录、银行流水)、会计核算资料(比如收款凭据)等书面材料均可作为计税基础的证明,认可范围比较广泛 。
2. 核定改查账后,资产的折旧、摊销年限以剩余年限进行计算 。比如2019年1月,A公司(核定征收)购入电脑1台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寿命5年 。2020年1月A公司转为查账征收,则该台电脑剩余折旧年限约为4年 。
五、关于文物、艺术品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
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为投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 。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
蒲苇解读:对于用于投资目的的文物、艺术品,由于没有直接投入到生产经营,与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所以不可认定为生产设备或资料,不可进行折旧、摊销 。
六、关于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的收入时间确认问题
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 。
蒲苇解读:企业取得2类政府财政资金的不同企业所得税处理 。
1. 与销售货物、服务相关,并与销售数量、金额挂钩的,视为销售价款的一部分的政府财政资金,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
比如A公司向B医院提供物业服务,B医院所在地政府向A公司支付其中40%的物业服务费,则A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来确认该收入 。
2. 其他政府财政支出,比如产业补贴、扶持津贴等,均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 。
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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