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价150万的房,网签价却只有92万,58万差价去哪了?

来源:华夏时报

销售价150万的房,网签价却只有92万,58万差价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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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业主签署的“补充协议” 。受访者供图
近期,有业主对《华夏时报》采访人员反映,涿州“华远?海蓝城”项目售价与备案价相差悬殊,购房者花150万买房,网签时发现备案价仅有92万,售价高出备案价1/3以上 。
《华夏时报》采访人员调查发现,开发商通过签署“补充协议”,将网签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以“增加房价款”名义体现 。华远地产接受《华夏时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解释:“网签时涿州建委是不看补充协议的,故网签价格会与实际购买价格不一致 。”
售价超出备案价的部分应退还业主吗?北京知名律师彭艳军表示“未必” 。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科表示,因未“明码标价”,已对售楼处处罚,并责令整顿,但“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
价格科工作人员还对《华夏时报》采访人员表示,除华远?海蓝城项目外,也有其他几个项目的售价高出备案价,此前,已有业主民事诉讼,但从历史案例的判决结果来看,业主的请求多被驳回 。
售价高出备案价1/3以上
2020年初,梅夕(化名)花约150万购买了河北“涿州华远海蓝和光小区”(涿州华远?海蓝城)一套精装修的新房 。几个月后,为新房办理网签手续时,梅夕突然发现,所购新房的备案总价只有92万 。梅夕疑惑,为何网签备案价和实际购房价如此悬殊,“缺席”的58万哪去了?
据梅夕介绍,所购新房约16500元/平米,但网签时,她突然发现,该房源只有10000元/平米 。梅夕告诉采访人员,还有不少业主的情况与之相同,实际购房价要比网签价高出一大截 。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
公开信息显示,华远?海蓝城是产权70年的普通住宅,距涿州高铁东站约900米 。开发商系涿州市盛丰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由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远地产”)全资持股 。
《华夏时报》采访人员自梅夕与开发商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了解到,2020年上半年,梅夕和开发商办理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网签手续,买卖合同约定的房价款为92万 。
值得注意的是,《补充协议》还提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价款总额变更为约150万,其中“增加房价款”金额约58万 。
梅夕称,除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和网签合同外,此前还签过一份“订单”,曾缴过5万元定金,除此之外,未签过其他协议 。
据梅夕向《华夏时报》采访人员出示的一份购房时由销售人员为其计算的房价明细,可以看到,梅夕所购房源总价170多万,优惠后160多万,在优惠的基础上,新房又打9.1折,折后总价约150万 。
而采访人员注意到,该份手写明细中,出现了“溢价”两字,“溢价”部分约58万 。据此推断,“溢价”就是《补充协议》中的“增加房价款”,也正是网签合同中缺席的58万 。
对于此事,华远地产在接受《华夏时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我司与业主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构成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主对其购买房屋的总价款予以认可 。但网签时涿州建委是不看补充协议的,故网签价格会与实际购买价格不一致 。”
《补充协议》的玄机
为何要签署一份建委看不到的《补充协议》?
涿州市住建局执法科对《华夏时报》采访人员表示,“此事其实不归属住建局管理,应是市场管理局解答 。他们(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过,企业也有问题,是在规避备案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