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气控制柜 消防电气控制柜内有什么

来源:搜建筑、山东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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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消防法》《建设工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哲行规定》(住房和城多建设部令第51号),扎实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山东省住房和城建设厅、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部分非强制性条文适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
《指引》共分4篇19章,主要内容包括:建筑专业、暖通空调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 。
第四篇 电气专业
电气专业消防指引的内容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电源及系统布线、其他问题五部分 。指引中常用的规范、标准为引用方便,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正文简称《建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正文简称《汽车库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6-2013(正文简称《自动报警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正文简称《水消规》)、《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51251-2017(正文简称《建筑防排烟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正文简称《应急照明标准》)表示 。采用黑体字提出问题,宋体字提供解答的形式表达 。
第一章火灾自动报警
1.0.1除规范规定的设置场所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哪些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还需按照《山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85号),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其套内应设置家用火灾探测器;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其套内应设置家用火灾探测器或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
1.0.2《自动报警规范》第3.4.1条中:“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对于大型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群,是每栋楼均设消防控制室还是可以建筑群设一个总消防控制室?
应结合物业管理需求及业态等确定是否需要设多个消防控制室 。如果管理上没有对某栋或某几栋楼独立设置的要求,则可以设一个总消防控制室,系统采用集中报警系统 。否则,可根据情况设置两处或以上消防控制室,其中一处为消防控制中心,系统采用控制中心系统 。
1.0.3某建筑仅在部分场所设置了防火卷帘或仅设置了常开防火门,按照《建规》第8.4.1条规定,如无防火卷帘、常开防火门则本建筑物无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如何满足其联动要求?是否需要为此在全楼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设置消防控制室?
对仅设防火卷帘的场所,可在防火卷帘附近设置相应的火灾探测器,由防火卷帘自带的控制器完成联动控制功能 。对仅设常开防火门的场所,可在常开防火门附近设置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在有人值班的场所或防火门附近设置区域报警控制器,由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外控接点完成常开防火门的联动控制 。
上述情况下不需在整个建筑内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需设置消防控制室 。
1.0.4仅有消防电梯需要进行消防联动的建筑,是否需设消防控制室?
《建规》第7.3.1条中规定了需要设置消防电梯的场所,已符合设置消防控制室条件,故应设消防控制室 。
1.0.5商业服务网点内是否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设置标准如何确定?
随其所在的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确定是否设置及设置标准 。
1.0.6社区活动中心,只有局部一~二间注明为“老年人活动室”,是否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规》第8.4.1条)老年大学、老年人活动室、老年人住宅是否属于老年人照料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