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失业人员创业补贴申请 青岛失业人员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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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哪些程序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
申请人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创业组织登记注册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提出申请 。
区人力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对外公示7天 。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区人社经办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创业组织指定银行账户 。
青岛创业补贴是什么法律分析: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同一个创业实体(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准,下同)或同一个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 。
1.登记失业人员 。指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6个月及以上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办理失业登记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 。
2.大中专毕业生 。指未就业的毕业 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含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留学回国及台港澳高校毕业生 。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 。
3.技工院校毕业生 。指未就业且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毕业 5 年内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年度在校生 。
4.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指本市户籍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及扶贫协作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
5.解聘备案人员 。指本市户籍创办创业实体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解聘备案人员 。
6.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6 个月及以上且创办创业实体后 6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理解聘备案、将就业及社保关系转移至申领补贴创业实体的人员 。其中,对创办小微企业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人员范围扩大到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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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图
失业人员创业有补贴吗?有 。
政策扶持自主创业补贴按照深府2009143号文件精神,凡在创业园创业的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员均zhi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个人可申请3-10万人民币政府全额贴息贷款 。
2、场租补贴;每户每月场租补贴最高限额分别为:第一年1000元,第二年800元,第三年600元,
3、社会保险补贴;按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企业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500元/月左右
4、税费补贴;每户每年补贴最高限额为8000元
5、首次创业补贴;给予每户4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6、创造就业岗位奖励;按每个岗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
扩展资料:
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政策执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