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何区别 合同签订与合同生效( 二 )


4 解释的适用不同 。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适用合同解释方法使之成立 , 鼓励当事人积极从事交易 , 减少交易成本 。譬如 ,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 ,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 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 , 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 对方接受时 , 该合同成立 。此条以事实合同为其理论基础、以社会生活为其实践基础 , 其意义在于尽力促成合同成立、鼓励交易 。而对合同的效力而言 , 则不存在适用合同解释方法使无效合同转化为有效的可能性 。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适用合同解释方法使之成立 , 鼓励当事人积极从事交易 , 减少交易成本 。譬如 ,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 ,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 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 , 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 对方接受时 , 该合同成立 。此条以事实合同为其理论基础、以社会生活为其实践基础 , 其意义在于尽力促成合同成立、鼓励交易 。而对合同的效力而言 , 则不存在适用合同解释方法使无效合同转化为有效的可能性 。
5 时间上有差异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 , 合同只有在成立之后才谈得上判断其是否生效的问题 。考察合同的生效 , 首先必须考察合同是否成立 。合同虽已成立 , 但是否生效有待于进一步的判断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 , 合同只有在成立之后才谈得上判断其是否生效的问题 。考察合同的生效 , 首先必须考察合同是否成立 。合同虽已成立 , 但是否生效有待于进一步的判断 。
总之 , 合同经过要约与承诺阶段即成立 , 但只有在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具备时 , 合同才得以生效 。合同生效的起始时间依赖于合同的成立 ,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
02
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均不发生法律效力
两者有何区别?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 , “依法成立的合同 , 自成立时生效 ,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则未生效合同就是指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 。未生效合同已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 , 对双方具有一定的拘束力 ,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撤回、解除、变更 , 但因欠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别生效条件 , 在该生效条件成就前 , 不能产生请求对方履行合同主要权利义务的法律效力 。而无效合同从本质上来说是确定欠缺合同的有效要件 , 或者具有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 , 例如《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 , 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对于无效合同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责任依据不同 , 未生效合同作为已依法成立的合同 , 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 并受法律保护 , 其欠缺的是合同的程序要件 , 体现的主要是国家对于合同不能生效时当事人权益的平衡和保护;而无效合同自始没有约束力 , 体现的是国家对于内容违法或违反公共利益合同的否定 , 强调的是对违法民事行为的制裁 。在责任形式上 , 未生效合同主要处理合同当事人之间财产利益的弥补和相关损失的分担 , 一般不对当事人实施制裁 , 而且允许当事人通过补正而使合同生效 , 从而获取合同约定的权益;而合同无效的后果是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