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流产假规定是什么 国家关于流产假的规定( 二 )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
延伸拓展:
劳动者个人的累计工作年限应包括但不限于现就职单位的工作年限 。
3、婚嫁&丧假
国营企业规定依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
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
延伸拓展:2021年各地逐渐修改《人口计划与生育条例》,增加了婚假&产假的天数,具体可以查看下表:
地区
共计婚假天数
北京
10天
上海
10天
江西省
18天
安徽省
13天
辽宁省
10天
西藏
10天
江苏省
13天
贵州省
13天
海南省
13天
陕西省
13天
吉林省
15天
福建省
15天
重庆
15天
青海省
12天15天
黑龙江省
15天(参加婚检享有婚假25天)
云南省
18天
河北省
18天
内蒙古
18天
河南省
21天(参加婚检享有婚假28天)
新疆
23天
山西省
30天
甘肃省
30天
湖北省
3天
四川省
3天
广东省
3天
天津
10天
浙江省
3天
山东省
3天
宁夏
3天
湖南省
3天
广西省
3天
4、探亲假
依据:《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
第四条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
第八条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
享受待遇:
职工享受探亲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参加工作满一年及其以上的职工;
2、同配偶不住在一起,同父亲和母亲都不住在一起;
3、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 。
5、产假&陪产假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