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中行、邮储银行等将自动划走失业保险金,合不合规?( 二 )


他认为,若银行在信用卡协议签订时就要求用户授权自动划扣借款人其他账户资金以偿还信用卡欠款,且银行若已经以加粗字体等方式对申请人予以了提示和告知,且申请人的签名行为视为对其的阅读并知晓,则该格式条款合法有效 。
原因是银行划扣持卡人账户资产是基于其授权,持卡人与银行间属于因合同缔结的民事法律关系,鉴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划扣抵债并未有直接的、禁止性的规定,合同双方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权利义务 。
朱逸聪认为,持卡人与银行签订的领用合约属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银行依据合同约定划扣以偿还欠款并不构成对持卡人的侵权行为,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币种及账户类型为划扣账户范围,属于合同自由约定范畴,一旦达成合意,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对采访人员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申请人和银行之间既然签署了自动扣划协议,直接从该行其他账户扣划资金偿还逾期信用卡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但是从道德角度看,扣划失业保险的确是有些不可接受 。如果划扣的是储蓄账户中的正常存款,应该就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对声音 。
上述律师透露,银行的行为也并非没有瑕疵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如果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则该格式条款无效 。在“自动扣款偿还逾期信用卡”这一点上,银行提供了格式条款,而该格式条款显然加重了储户的责任 。
【信用卡逾期,中行、邮储银行等将自动划走失业保险金,合不合规?】银行格式条款引发舆论争议并非首次 。在不久前的停贷事件中,也有不少业主认为银行与购房者之间签订的贷款合同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加重了购房者的还贷责任,却避开了银行对开发商的监管责任 。
信用卡申请协议往往自带授权划扣条款
采访人员查阅了多家银行的信用卡领用协议,发现的确有关于授权银行自动划扣借款人账户余额的相关条款 。但在实际过程中,信用卡申请人很可能并不会逐字逐句阅读这些协议就直接签名进入下一流程 。
《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领用协议》规定,如同时满足以下情形,则无论甲方(信用卡申请人)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的债权是否到期,乙方(中国建设银行)均有权行使抵销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定期等账户)上扣划款项以抵销对应金额的信用卡欠款:
(1)甲方未按约定归还信用卡欠款;
(2)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一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定期等账户)中有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相应款项 。
协议显示,如扣划款项不同于甲方应还款币种,乙方有权按扣划时乙方公布的外币币种银行买入价折算后清偿甲方应还款项 。如乙方扣划甲方未到期的定期存款,甲方同意承担其定期存款因提前支取所产生的利息损失 。乙方行使抵销权后将通知甲方 。如本协议项下仍有未抵销的信用卡欠款,甲方应继续向乙方清偿 。
就协议本身而言,该协议条款的确授予中国建设银行从建行其他账户扣划信用卡欠款的权利,而且不限于人民币账户 。只是在申请的信用卡时,大部分人可能不会留意这一条款就直接勾选了同意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该协议只授权了中国建设银行从信用卡申请人其他建行账户扣款的权利,而不涉及其他银行开立的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