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创业资金 浦东新区创业扶持政策( 二 )


以及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
进口设备 , 从1998年1月1日起 , 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明确
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外 , 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
另外 , 中国国务院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 , 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鼓励类和限制乙类 , 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 , 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 , 
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目录》所列商品外 , 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
值税 。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
的不作价进口设备 , 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 , 免
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
●特别审批政策
1.允许在浦东新区选择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的外国投资者 , 与之试办3-
4家中外合资的外贸企业 , 由上海市提出具体方案 , 经外经贸部核定经营范围和贸
易金额 , 报国务院审批 。
2. 外商桥保税区内可以开展除零售业务以外的保税性质的商业经营活动 , 并
逐步扩大服务贸易 。
3. 允许首先在浦东试点 , 同意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 , 进入浦东的外资银
行将获得优先权 。
4. 具备条件以后 , 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 在陆家嘴注册的外资金融机构可以
在浦西和外商桥保税区内设立分支机构 , 可以在浦东新区再设立若干家外资和中外
合资保险机构 。

浦东新区创业资金 浦东新区创业扶持政策

文章插图
“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是什么?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是发展的动力之源 , 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 。近年来 ,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推进 , 创新创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 对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升级、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和创新社会氛围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2021年6月 , 我国针对创新创业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102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 , 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 。
一、企业初创期税费优惠
企业初创期 , 除了普惠式税收优惠 ,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 , 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费优惠 。同时 , 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就业平台 , 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 , 充分发挥集聚效应 , 给予企业金融支持 。具体包括:
(一)小微企业税费优惠
1.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3.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4.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6.符合条件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8.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