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政府创业扶持资金 重庆创业园区扶持政策( 九 )


浙江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
1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 , 且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毕业后两年以内的 , 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都可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收费 。
2 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 自愿到欠发达地区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 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 , 其自筹资金不足时 , 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对从事微利项目的 , 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 , 展期不贴息 。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 若确需延长的 , 由借款人提出展期 。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 不得向上浮动 , 具体还款方式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 。
3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当地农村经济组织、企业工作 , 或承包当地的农业经济、科技项目 , 或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创办农业产业示范园和农村经济专业生产合作社 , 或合作创办其他企业以及自主创业等 ,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给予政策或其他方面的支持 。
4对于高校毕业生以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 , 各级政府都要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 。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和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要提供保障 , 消除灵活就业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
5 大学生创办民营科技企业 , 学校将为其保留1到3年的学籍 。
黑龙江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
1、对于毕业生新办从事咨询(包括科研、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信息、技术服务的独立核算企业或者经营单位的 , 给予自开办之日起 , 免征2年企业所得税优惠;
2、毕业生新办从事交通运输行业、邮电通讯业的独立核算企业或者经营单位的给予自开办之日起 , 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3、毕业生新办从事公益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的独立核算企业或者经营单位的 , 自开办之日起 , 减征或者免征1年企业所得税
4、毕业生到边远或者贫困地区新办企业 , 可以在自创办之日起 , 减征或者免征三年的企业所得税
5、提倡和鼓励毕业生采取灵活方式和多种形式就业 , 各级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也要用于毕业生自主创业、兴办企业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 , 对于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的形式就业人员签定的合同 , 用人单位要放宽有关的规定 , 对本企业提供老物的灵活就业人员签定就业合同 , 在工资支付 , 社会保险 , 劳动争议等处理方面切实维护其基本的权益 。
武汉市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
为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 , 工商部门1年内免收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 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 科技、人事部门给予适当扶持 。
湖南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 , 可享受三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 。对自愿到湘西地区及县级(含县级)以下基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 其自筹资金不足的 , 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对从事微利项目的 , 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 , 展期不贴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