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章丘创业扶持资金( 四 )


(1)济南市内单位改派的,在初次就业后一年内,由接收单位持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接收单位及原单位的证明(须加盖双方单位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公章),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
(2)出市就业的,于每年的8月15日至10月15日(初次就业的为二年),由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接收单位隶属地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省直部门须有一级厅局加盖公章)、原接收单位的退函,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
(3)外省市进济南的,于每年的8月15日至10月15日(初次就业的为二年),由用人单位持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函(加盖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公章)、毕业生原地市及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
2、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
五、档案转递手续
1、办事程序
(1)国家计划内升学的毕业生,在半月内,由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录取通知书和录取学校招生部门出具提档介绍信,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通过机要部门邮寄) 。
(2)落实就业单位的,在毕业生报到后一月内,由用人单位持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
2、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随到随办 。
此项工作的市主管部门: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
办公地点:经一纬四路4号4楼
联系电话:7916066 7915049
济南出台系列政策应对就业高峰
2002-12-10
截至12月8日的统计信息显示,2003年济南市共计需求国家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6918人,较往年增加约30%,在需求的岗位数中,博士77人,硕士488人,双学士本科毕业生78人,本科4024人,专科1727人,中专524人 。同时,济南市已制定鼓励毕业生接受继续教育、简化落户手续等一系列政策积极应战明年的就业高峰 。
目前济南市针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高层次急需人才的引进,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
——外地生源先落户,后就业
据悉,对外地生源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来济南市就业,暂无接收单位的,可先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办理接收手续,再落实就业单位 。
——济南市外就业不必迁户口
专科以下学历毕业生到济南市外就业,可不迁户口档案,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两年 。
——继续教育可保留派遣资格
“专升本”其派遣资格可延续到本科毕业 。对既有毕业证书,又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高职生和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按照引进本科毕业生的政策办理就业手续 。
人事部门将与其他国家合作,以公助自费留学的形式,选派优秀毕业生出国留学,免收中介费 。
——落户手续进一步简化
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出具落户介绍信 。
——急需人才不受学历限制
对于济南市生源不足、用人单位急需、专业对口且有突出特长和特殊技能,经省、市级有关技术、专利部门认定的有创造发明、技术革新、产品专利等成果的外地生源优秀专科毕业生,济南将广泛吸纳 。
——优秀生、特困生就业优先
对通过双选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由济南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采取指令性计划安排就业;对济南市特困家庭的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由毕业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和父母所在单位出据证明材料,经研究确认后,由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帮助安置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