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达实业|2批次“安纽希”婴儿奶粉不合格,生产方被罚87万元

市场监管总局9月24日通报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标称黑龙江鞍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1批次“安纽希”婴儿配方奶粉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另1批次“安纽希”婴儿配方奶粉二十二碳六烯酸(DHA)与总脂肪酸比、二十碳四烯酸(ARA)与总脂肪酸比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今年6月,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管局督促鞍达实业召回相关产品,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1845.36元,罚款87.2万元。9月26日,鞍达实业方面回应新京报采访人员称,目前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
新京报采访人员注意到,鞍达实业前身为1952年创立的安达乳品厂,是“国民奶粉”红星奶粉的创立者。如今市场上仍可以看到经典袋装红星奶粉,但商标早已转至他人。
【 鞍达实业|2批次“安纽希”婴儿奶粉不合格,生产方被罚87万元】鞍达实业尚未复产
通报显示,标称黑龙江鞍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鞍达实业”)制造、安纽希(天津)婴幼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销售运营的“安纽希全衡亲和”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800g/罐,2021/1/14),5个样本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中,有1个为99万CFU/g,是国标最大限值的99倍,最小限值的990倍。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菌落总数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属于易感人群,食用了受微生物污染、卫生质量差的食品,极易引发呕吐腹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中规定,婴儿配方食品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万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00CFU/g。婴幼儿配方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另一批次标称鞍达实业制造、安纽希(天津)婴幼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销售运营的“安纽希anutric”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800g/罐,2021/3/19),二十二碳六烯酸(DHA)与总脂肪酸比为0.0099%,产品标示值为0.14%,国标规定为≤0.5%且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二十碳四烯酸(ARA)与总脂肪酸比为0.0259%,产品标示值为0.21%,国标规定为≤1%且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
市场监管总局解释称, DHA是一种人体必需的多不饱和脂肪酸,参与机体的多种生理功能,有助于婴儿智力和视力发育。ARA是一种多不饱和脂肪酸,对婴幼儿的生长发育以及大脑和视网膜的功能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两种不饱和脂肪酸缺乏或者过量,都有可能对婴幼儿的生长发育产生一定影响。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中规定,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应不超过0.5%,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应不超过1%,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在产品保质期内,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营养素实际添加量低于配方设计添加量;也可能是在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损失;还可能与生产工艺混合工序不到位,导致相关营养素在产品中分布不均匀有关。
今年6月,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管局督促鞍达实业召回相关产品,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1845.36元,罚款87.2万元。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上海市奉贤区慢妮母婴用品店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736元,罚款5万元。
9月26日,鞍达实业工作人员回应新京报采访人员称,目前公司仍处于停业整顿状态,等待监管核查复产。产品不合格原因无高层授权无法对外透露,相关情况已上报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