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厦门课后延时服务拟提价!

近日
厦门市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拟调整
市教育局就此公开征求意见
进行|厦门课后延时服务拟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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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要点
1
下午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拟提高至每生每月90元 。 此前的收费标准是小学生每生50元/月 , 幼儿园每生60元/月 。
2
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开展午休服务 。
3
公办小学、幼儿园参加课后服务的工作人员每课时劳务费不超过60元 , 午间、下午时段均按照2课时计算 。 此前也是60元 。
4
鼓励学校(幼儿园)在下午时段适度引入公益性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市、区青少年宫)协助开展特色课后服务 , 严禁开展学科类培训 。
5
明确民办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
来看通告原文:
2018年起 , 我市试点开展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 , 有效解决家长接送孩子不方便的难题 。 为扩大服务参与面 , 提供更可持续、更优质多样的课后服务 , 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联合出台政策 , 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工作 , 其中拟对我市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
根据《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78号)第九条第二款规定 , 现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 如有任何意见建议 , 可通过现场来访、电话、邮箱等方式反映 。
征求意见内容如下
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标准拟提高
根据通告 , 自今年秋季学期起 , 公办小学、幼儿园下午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标准拟调整至每生每月90 元 , 按每学期4.5 个月一次性收取 , 报名时间为开学后的第一周 。 而此前的收费标准是小学生每生50元/月 , 幼儿园每生60元/月 。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午休服务
除了开展课后延时服务 , 我市还鼓励开展午休服务 。 通告提出 , 自今年秋季学期起 , 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初中、小学开展午休服务 , 充分利用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等各类活动场地 , 为学生午间休息自习创造良好环境 , 并建立管理制度 , 配备必要的师资进行管理 。 午休服务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收取60元 , 按每学期4.5个月一次性收取 。
规范劳务费发放流程和标准
通告要求规范劳务费发放流程和标准 。 公办小学、幼儿园参加课后服务的工作人员每课时劳务费不超过60元 , 午间、下午时段均按照2课时计算 。 服务费用由青少年宫代收 , 教职工劳务费从青少年宫代收费用中安排发放 , 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 各区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 兜底课后服务经费 , 保障课后服务健康长效发展 。
优化班生额和教职工配备标准
合理调整公办学校课后服务班生额和教职工配备标准 。
幼儿园按每班30人 , 每个班配1名教师 , 每3个班加配1名教师配备 。
义务教育学校午间时段每班45人 , 每个班配1名教师;下午时段小学每班40人 , 每个班配1名教师 , 每3个班加配1名教师 。
学校或幼儿园可依据班级容量、学生参与人数、师资力量等进行适度调整 。
明确民办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在民办幼儿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在校生课后时服务方面 , 市教育局表述支持 , 并要求明确民办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 各区教育局要联合财政、发改等部门全面核算辖区内民办校课后服务运转成本 , 按照收支平衡、不得营利的原则明确本区民办校、民办园课后延时的收费标准 。 禁止借课后服务乱收费 。
合理引入公益性校外培训机构
协助开展特色课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