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梅|儿童安全座椅缘何“叫好不叫座”?( 二 )


上海从2014年开始施行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2017年开始施行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再次重申了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时,应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规定。深圳2015年出台规定,4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杭州规定4周岁以下或者身高低于1米的儿童乘坐小型轿车时,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与此同时,山东省2014年规定,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福建省近日则对儿童安全座椅进行了专门立法,除了明确父母等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亲友携带不满4周岁儿童驾驶或者乘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应当在车辆后排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外,还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纳入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内容,加强宣传和检查。
不过,尽管不少地方针对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出台了规定,但很多并未明确对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处罚标准和具体措施。因此,有关方面应该将儿童安全座椅纳入重点检查事项。其次,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讲解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对于儿童乘车安全的重要性等,促使家长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让儿童使用安全座椅。
业内人士指出,从安全带的出现到普及,一些发达国家花了十几年的时间。如今,我国若要提升对儿童乘车安全的重视程度,不仅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也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同时离不开相关企业及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安全座椅不舒适 孩子“不买账”
采访人员 戴威 何曦悦 合肥报道
“几千块钱买的东西,没用两次就放家里‘吃灰’了。”谈起儿童安全座椅,安徽省芜湖市市民郑先生有些委屈,高价买来的儿童安全座椅,孩子却“不买账”,原因是桶形的座椅结构让孩子感到压抑,无法带来舒适的体验。
这种情况并非个例。《经济参考报》采访人员调查发现,目前市面售卖的不少儿童安全座椅存在乘坐时束缚感强、占用空间、收纳不方便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儿童安全座椅的推广使用。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儿童安全座椅使用被首次写进全国性立法,彰显了国家对儿童乘车安全问题的重视,将极大促进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从而降低儿童道路事故伤亡。”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会长梁梅表示,这仅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未来还需配套措施及时跟进、多部门通力合作。
实际上,儿童安全座椅使用规定并非首次出现在法规中。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介绍,此前不少地方法规都明确规定,4周岁或12周岁以下的孩子乘车必须安装儿童安全座椅,但现实中还是有不少家长因为嫌麻烦、抱有侥幸心理,并没有给孩子安装儿童安全座椅。
“大人抱着就可以不用儿童安全座椅了”,这种理念在不少家长的心中根深蒂固。但实验数据表明,一辆时速50公里的汽车在发生碰撞时,一个体重10公斤的孩子会瞬间产生约300公斤的冲击力,在这种情况下大人根本抱不住孩子,而且孩子会成为大人撞向前方物体的“缓冲垫”。相关数据和测试显示,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能够显著降低后排儿童在碰撞发生时的伤亡率。
而《经济参考报》采访人员调查发现,尽管一些家长已经对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重要性有所了解,但儿童安全座椅的规范使用与普及仍面临以下三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