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细则解说

据北京市发改委网站消息,《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日前印发,将于9月起施行 。北京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就规范幼儿园收费问题答采访人员问时表 示,本次收费规范后,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上限标准每生每月为:一级园为750元(其中市级示范园可在一级园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0%)、二级园为600元、 三级园为450元、无级类园为250元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月不超过300元 。以下是答问全文:
1、国家和本市关于规范幼儿园收费问题有哪些规定和要求?
2010年11月21日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要求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分类指 导 。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 。
2011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下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两严禁”要求,即:禁止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 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禁止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 费用,并同时规范了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制定或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原则和程序 。
2012年4月25日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再次强调,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督 。
【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细则解说】为落实国家上述规定要求,市教委、市纠风办、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新闻出版局于2012年5月4日制定下发《关于 2012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要求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严禁幼儿园以任何名义向入园幼儿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 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在保教费外另行收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