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不尊重儿童权利 搞不好家庭教育( 二 )


有的孩子小时候活泼爱笑,但上学以后就逐渐变得“没表情”,尤其到了青春期,学习很少有内驱动力 。对此,孙云晓认为,很多在父母看来不喜欢的表现,经常是儿童特点和个性的表现,要多给予尊重和理解 。“比如叛逆,是孩子在表达想自己做主的意愿,父母要看到孩子叛逆当中体现出来的珍贵品质,先学会倾听,听听孩子的心声和道理 。”
关颖也认为,倾听并让孩子做出选择,是尊重孩子参与权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什么有的孩子‘没表情’,不爱跟父母说话,是因为他自身的意愿没有机会表达,什么都由父母做主,久而久之就不想和父母交流了” 。
有的父母可能会质疑,那孩子做危险的事情也不能管吗?孙云晓说,作为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者,父母对于孩子的不良行为当然有干预的权力,但一定要讲方法,教育的前提是对孩子的理解和尊重,“儿童权利有一个最简单的原则,就是儿童利益最大化,怎么做对孩子最有利就怎么做” 。
关颖认为,干预孩子的不当或危险行为,恰恰是对孩子生存权的尊重和保护 。在孩子的成长和社会化过程中,是需要受到成人社会保护的,包括安全、生活、交友等各个方面 。
她特别提醒父母要注意,不要把孩子的特点当作缺点,“有的事情并不是孩子故意犯错或故意跟大人对着干,只是由于缺乏社会生活经验而不小心犯的错,父母就应该多一些包容和理解,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就是一顿训斥甚至责打” 。
关颖说:“孩子的每一个非正常行为背后,都有一个正当的理由 。”比如小孩子看到天气冷了,以为家里的小金鱼也会觉得冷,于是把开水倒进鱼缸里给鱼加温,结果鱼全死了,家长认为孩子在搞破坏,一顿乱揍 。其实,孩子这样做只是因为缺乏常识,并不是故意要惹父母生气 。
孙云晓很认同这一点,他强调做父母要有智慧,“当孩子做了一件你认为不可理喻的事情的时候,先不要急着批评,可以给孩子一个陈述的机会,也给自己一个了解孩子的机会,对孩子合理的地方进行肯定,做得不对的地方再帮助他吸取教训” 。
尊重儿童权利,“悟道”比“谋术”更重要
可以说,儿童权利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有儿童的地方就有儿童权利,但公民的知晓率却很低 。中国儿童中心2014年做的调查显示,有75%的家长没有听说过儿童权利 。关颖还遗憾地指出,媒体人和教育工作者对儿童权利的知晓率也不高 。
她举例说,一些媒体举行的孝心少年评选活动中,不少孩子是因为父母没有负起监护的责任和义务而被迫担起生活的重担 。“这些活动的本意是为表扬孩子的孝心和美德,但在舆论引导上容易忽略对儿童权利的保护 。”
“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对父母的监护责任早就有相关规定,但在很多人头脑里还没有这个概念 。全民普法不到位,一些媒体法律意识淡薄,甚至为了博人眼球,没有考虑到对儿童权利的保护 。”
孙云晓认为,对儿童权利的尊重还体现在创建儿童友好环境,但现实生活中对儿童不友好的现象比比皆是,比如购买成人车票的身高标准,就需要根据现在孩子的身高发育情况来灵活调整,而不应是一个僵化的标准 。
“要相信儿童是解决自己问题的专家 。”孙云晓呼吁家庭教育工作者要关注家校协同育人中儿童参与的问题,“真正的儿童参与应该是,一切与儿童有关的事情都要听取儿童的合理意见,可惜我参与了很多家校合作或家庭教育会议,几乎听不到儿童的声音” 。
两位嘉宾都认为,家校合作的目的不应该是老师和家长联手来对付孩子,而是家庭与学校既协同合作又各司其职,共同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生态和成长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