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如何办理

1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如何办理
在淄博市几乎每天都有二手车交易,但由于车辆增加,二手车的交易也频繁,二手车交易后,第一任务是进行车辆的转移登记 。那么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流程?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的办理材料有哪些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如何办理1、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查验申请人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3、审核,审查申请人材料4、决定,对符合法定要求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5、结果送达,通知申请人领取,并出具办结告知书二、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的办理材料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3、机动车登记证书;4、机动车行驶证;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三、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的法律依据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形式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证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机动车报废的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 。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淄博有些二手车交易后,会在本辖区内办理转移登记,这种情况同样要准备材料,去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完成车辆的过户手续 。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太平洋汽车网,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2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二手车交易已经越来越普遍,二手车交易买卖过程中是需要进行机动车转移的,机动车转移的车辆必须是已经登记的车辆,机动车转移办理可以分为省内市内辖区三种,每一种的办理都略有不同,那么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呢?一、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二、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条件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三、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地址淄博市车管所和各区县车管所业务大厅四、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通过,2011年4月修订)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形式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国务院令第405号,2017年10月修正)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知道了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的时间,办理的条件,办理地址以及办理的依据,机动车交易买卖后,交易买卖双方带着资料和证件,就可以到淄博市车管所和各县区车管所业务厅进行办理 。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