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怎么投诉

1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怎么投诉
机动车在办理了登记手续之后,就可以在当地的车管所查询得到机动车的信息,而且机动车可以进行转移的,如果在转移的过程中有问题的,可以投诉处理,在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怎么投诉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如下内容给大家参考 。一、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怎么投诉可以到淄博市高青县青苑路15号投诉处理 。【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怎么投诉】二、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通过,2011年4月修订)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形式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国务院令第405号,2017年10月修正)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三、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怎么投诉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在山东地区办理机动车辖区内转业务的时候,如果工作人员乱收费的,可以直接向文中所给出的地点投诉出来,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目前是不需要收取费用,如还有其它疑问,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 。2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
在办理了机动车登记手续了之后,如果想要将机动车的开户地点转移到另外一个地方去,可以直接到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那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怎么咨询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咨询方式电话咨询:0533-2136789 。二、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条件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三、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地址淄博市车管所和各区县车管所业务大厅四、淄博机动车辖区内转移办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通过,2011年4月修订)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形式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国务院令第405号,2017年10月修正)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在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的时候,可以先拨打文中给出的电话进行咨询,一般办理这个业务只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还有转移申请书就可以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