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什么时间办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需要交纳一定的通行费,作为驾驶员这是应当知道的常识规定 。所以我们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交纳相关的费用,才能合法的在道路上行驶,那么关于车辆通行费的征收一般什么时间办理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如下的内容给大家做参考 。一、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二、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修订)第六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费偿还贷款、集资款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 。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收费权转让后,由受让方收费经营 。收费权的转让期限由出让、受让双方约定并报转让收费权的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公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公路建成后,由投资者收费经营 。收费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与投资者约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 。第六十三条: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因此,我们可以选择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办理交纳费用的相关手续,一般需要在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对于普通的车辆是必须要交纳的,当然有些很特殊的车辆是无需交纳通行费的,这点大家可以做个简单的了解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 。2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收费吗
【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什么时间办】在建设完毕公路之后一般来说公路不会收费,对于有些路段可能会收费,这个有可能是政府之前借的钱没有办法偿还,用该公路进行还贷,这些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在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收费吗,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如下内容给大家做参考 。一、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收费吗无费用 。二、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依据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修订)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费偿还贷款、集资款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 。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收费权转让后,由受让方收费经营 。收费权的转让期限由出让、受让双方约定并报转让收费权的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公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公路建成后,由投资者收费经营 。收费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与投资者约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 。第六十三条: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417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四条: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审查批准:(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 。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 。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第十五条: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并按照下列程序审查批准:(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一般都是由交通管理部门在管理这些事情,无论是利用贷款或者是集资建成的收费工作,一般来说都有收费期限,最长的是不可以超过30年的时间,如果是还贷的,最长不可超过15年,如果还有其它方面的疑问,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做汽车咨询 。
- 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法律依据是什么
- 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受理条件有哪些
- 吉安船舶设计图纸审查法律依据是什么
- 吉安船舶设计图纸审查什么时间办
- 吉安权限内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在哪办理
- 吉林车辆报废补贴申领材料及流程
- 吉林延缓车辆报废规定
- 济南办理车辆上牌需要什么手续费
- 济南车辆报废年限
- 济南车辆过户哪些细节容易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