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要办多久

【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要办多久】1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要办多久
我们国家的高速公路里程已经是非常的长了,基本上我们国家所有县级以上的城市都是通了高速公路的,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是需要征收通行费用的,那么在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要办多久呢?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要办多久一个工作日二、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修订)第六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费偿还贷款、集资款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 。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收费权转让后,由受让方收费经营 。收费权的转让期限由出让、受让双方约定并报转让收费权的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公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公路建成后,由投资者收费经营 。收费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与投资者约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 。三、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高速公路通行费用目前是按照车辆的车轴来计费的,并且是分段计费的方式,但是在以前车辆都是按照重量或者按照里程来收费的,这样容易产生逃费现象 。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汽车问题,可以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咨询 。2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在哪办理
车辆的通行费相信各个地区都是有相关规定的,因为只要是经过了收费路段,比如说收费站,这些都是需要车辆主人缴纳通行费的,而且大多是由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这项业务,在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在哪办理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如下内容给大家参考 。一、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在哪办理吉安市吉州区钓源大道与上吉线交叉路口往西南约50米二、吉安车辆通行费征收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修订)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成的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费偿还贷款、集资款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 。有偿转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收费权转让后,由受让方收费经营 。收费权的转让期限由出让、受让双方约定并报转让收费权的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公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公路建成后,由投资者收费经营 。收费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由有关交通主管部门与投资者约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 。第六十三条: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年第417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四条: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审查批准:(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 。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 。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第十五条: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并按照下列程序审查批准:(一)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二)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在吉安地区办理车辆通行证费用收取的时候,是需要在文中给出地点申请办理的,办理的时候应该是由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受业务申请,按照规定,一般来说这个收费的期限是不得超过30年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汽车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