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什么时候可以办理驾驶证( 二 )


2运城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指南
车辆临时牌证在办理时一般是只能车主办理的,在购买了车辆之后,应该在一个月之内去申请办理临时牌证,然后三个月之内办理正式牌照 。那么运城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有什么规定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运城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条件1、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 。2、符合临时机动车牌证核发情形,资料齐全无误,需要上路行驶的 。二、运城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材料1、机动车车所有人身份证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三、运城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法律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一)未销售的;(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办理车辆的临时牌证的时候,在运城地区是有规定的,如果是因为号牌制作没有办法在限期内核发或者是符合临时牌证合法情形都可以办理业务 。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太平洋汽车网做一对一的汽车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