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淑芸|也来谈谈网络文学行业五五断更节:让商业回归商业,创作回归创作


刘淑芸|也来谈谈网络文学行业五五断更节:让商业回归商业,创作回归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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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讲吧 , 这个所谓的网络文学行业五五断更节 , 我只能说只是一个概念 , 一个竭力打造 , 但并未形成实际效果和声势的概念 。
我本人是双重身份 , 既是一名签约网络文学作家 , 从事网络文学创作第七个年头 , 也是一名从业进入第17个年头的网络文学编辑 , 在网络文学行业里 , 兼具网络文学作家和网络文学编辑两重身份的人 , 实在不是少数 , 也是通常情况 , 我也是其中一员罢了 。
我认识的网络文学作家中 , 真没听到 , 有哪一位具备一定区域、甚至省域、整个行业影响力的网络文学作家 , 响应或者实际执行了这个五五断更节 , 就算有断更的 , 也是因为私人的原因 , 跟响应五五断更节无关 。
【刘淑芸|也来谈谈网络文学行业五五断更节:让商业回归商业,创作回归创作】五五断更节 , 其实只能是反应了网络文学作家这个人群 , 维权意识和版权意识的觉醒 , 从这个意义上讲 , 是值得肯定的 , 但要说产生了多大影响 , 我只能说 , 影响甚微 。
因为 , 原因也很简单 , 网络文学行业自产生 , 到如今过去21年以来(本文撰写于2019年) , 客观地讲 , 网络文学作家人群 , 能够签约的 , 绝对是极少数 , 在1700多万网络文学作者当中 , 只有70余万 , 成为了签约作家 , 新老更替 , 每年新成为签约作家的 , 最多也就几万人 。 而签约作家 , 目前稳定在65万上下 。 因此 , 除了极少数(可能都不到50人)具备议价资格的顶尖级网络文学作家外 , 剩下的网络文学作家作者 , 基本上处于能够签约 , 可能有稿费拿 , 就不错了的境地 。 这一点儿 , 不管是新人、中坚 , 还是重点、大神和白金 , 都是一样的 。 大神和白金 , 也未必是那顶尖的50人 。 因为 , 年年代有新人出 , 只闻新人笑 , 哪见旧人哭 。 网络文学行业 , 自然也逃不了这个规律 。
这个道理 , 其实就跟我们求职是一样的 , 能够真正议价议条件的求职者 , 也只是求职者中的极其少数 , 那1%都不到的人 , 相对数量很少 , 绝对数量有一定规模 。 这导致了 , 99%以上的绝大多数人 , 只是找一份工作而已 。 你不承认 , 但它就是现实 。 你死不承认 , 只能是被现实打脸了 , 再来承认 , 这不好看啊 , 还不如一开始 , 就脚踏实地 , 努力向上 , 这才是实际的选择 。
因此 , 从2003年网络文学签约制度开始起 , 由原来的只签电子版权 , 逐渐地发展到现在的签全版权 , 也就是签作品全部的著作权财产权 。 签约时间 , 也由3年、5年、10年、20年 , 到永久版权(即作者死后50年) 。 基本上是三年一个升格 , 才升到如今的全版权 。 而至于下一本小说的优先权 , 也是网络文学网站签约通常的规定 , 同等条件下 , 优先签约 。
网络文学行业老大阅文的合同 , 严格来讲 , 也在这个范围之内 , 就是全版权签约(签全部的著作权财产权)加永久版权(即作者死后50年)加下一本优先权 。 网络文学网站 , 超过一半的网站 , 其实跟行业老大阅文的合同 , 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 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 就算是字眼中存在委托和聘请字眼 , 其实 , 在《合同法》和《著作权法》的规定下 , 它仍然是一份著作权全部财产权的永久(即作者死后50年)转让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