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深圳立法明确幼儿园设托班 招收两至三周岁幼儿
近日 , 《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 通过立法明确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开设托班 , 招收两周岁至三周岁的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在满足片区普惠性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 ,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形式获得非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教育用地 , 举办非普惠性幼儿园 。 另外 , 《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明确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 实行同工同酬 , 将“同岗同酬”修改为“同工同酬” 。 同时 , 规定纳入总量的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 , 参照公办幼儿园原在编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
【招标|深圳立法明确幼儿园设托班 招收两至三周岁幼儿】
文章图片
[责任编辑: ]
- 幼儿园|喜报!深圳74所示范园全名单最新公布!你家娃的幼儿园上榜了吗?
- 配餐|华厨厨房设备:深圳幼儿园厨房设计有什么布局?
- ing|深圳月子中心避雷踩坑指南,收藏ing!
- 德威|深圳国际幼儿园最全师资配比汇总,最高可达1:3!
- 2022深圳玩具展大幕将启|2022深圳玩具展大幕将启,新品爆品集中亮相!
- 公报|深圳每个托班婴幼儿人数不得超过20人
- 公报|深圳规范幼儿托班管理
- 家庭教育|首次专门立法!湛江父母进入“依法带娃”时代
- 罗湖区人民医院|一外地孕妇入院无核酸证明,深圳罗湖医院为其顺利接生
- 孕妇|深圳两孕妇求助收到霸气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