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洪娜聊说育儿|超重要!入职高校前要知道的法律知识( 二 )


当人事争议发生后 , 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 。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 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 , 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辞职要付违约金 , 合理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人事管理条例》也规定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 , 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 但是 , “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也就是说 , 如果教师没有与高校签订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的相关条款的话 , 教师辞职是不需要交违约金的 。
但如果聘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 比如“合同期内不允许辞职”、或“辞职须经校方审批同意” , 那么法院就会认为“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 , 从而支持校方 。
而在违约金方面 , 一般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都会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 , 比如按比例退还安家费、住房补贴等入职待遇 , 或合同期未满辞职按未满年限进行赔偿等 。
无论是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 还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 都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 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 , 约定服务期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 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 , 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
对于规定中提到的“服务期” , 一般教师出国出境访学和攻读研究生都属于学校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 , 学校有权据此与教师签订培养协议 , 并约定追加服务期;但教师晋升职称和获得资助项目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 , 学校也没有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 不能据此追加服务期 , 更不能不签协议而自动追加服务期 。
同时 , 学校所能够主张的违约金也只能是学校为教师提供“专业技术培训”所支付的“专项培训费用” , “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不能另行约定(大笔)违约金 , 即使约定也是没有法律依据或是违法的 , 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写到这里 , 我们不禁要温馨提示一下 , 现实法律纠纷往往更加复杂 , 真的遇上了 , 绝对是劳心劳力 。
本文提及到的法律条例仅作为求职前的预防针 , 希望能帮助大家做好决策 。 各位年轻求职者在选择进入高校、想要挤进事业编的时候 , 一定要擦亮双眼 , 在阅读合同时尽量问清楚细节 , 不要让向往的工作成为难以逃脱的囚笼 。
【吴洪娜聊说育儿|超重要!入职高校前要知道的法律知识】素材来源:青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