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工程施工合同模板标准版( 三 )


1.由甲方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 , 经确定 , 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项目调整但甲方未及时确认调整方案造成停工;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工程量结算、支付应付工程进度款项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
(5)甲方未严格履行本合同或拖延与乙方处理相关事宜导致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
2.遭遇因停水、停电且影响施工的工期顺延 。
3.遭遇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工期顺延 。
第八条 质量标准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GB50210-2001建筑装饰执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执行 。
2.工程结算方式: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文件编号:川建造价发【2020】135号文自2021年4月1日起执行)是本工程采用的计价定额文件 , 施工过程中如遇新的国家清单计价规范及清单计价定额发行时 , 从新规范和新定额执行之日起 , 后面产生的工程量执行新规范和新定额 。
材料按工程所在地造价部门当月信息指导价 , 钢材市场价与指导价之间的涨跌超过3%时 , 按市场价调整 , 人工按市造价站发布的施工期间人工调整系数调整 , 总价按四川省2020年定额工程计费下浮3%执行 。
2.河道砂石原料挖运和废料回填
(1)河道砂石原料挖运和废料回填单价为9.5元/立方(备注:此方量为运输车辆实际运输方量 , 运输距离1公里以内计算 , 超出1公里每立方米每公里增加运输费1.8元/立方) 。(备注:此单价为包干单价 , 不含税费、下浮费、质保金费用);
(2) 河道砂石原料挖运和废料回填需要修建的施工便道费用由甲方承担 。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河道漂流、堡坎施工完工验收;
(2) 道路、堡坎 , 护坡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 成品安装竣工验收 。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 , 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工程验收单) 。若甲方接到通知后 , 未在通知的时间内参加验收 , 乙方有权停工等待 , 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
2.各阶段验收工程竣工[田4] 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 , 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 并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工程保修单) 。验收合格之日为工程移交甲方之日 , 亦为工程质保期开始计算之日 , 保修期2年 。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 向甲方支付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
2.项目工程完成的工程量对应的工程款达到人民币 万元后 , 甲方在3日内将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
3.若乙方不按时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自动解除 。
第十一条 关于工程进度款的约定
1.除河道砂石原料挖运和废料回填工程外工程的付款方式:
(1)项目工程施工款按月进度施工工程量进行支付 。乙方每月5号报上个月已完成施工的工程量 , 甲方在上报当月15日前审核完毕(若甲方逾期未审核完毕视为认同乙方上报的工程量)并支付该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 % , 依此类推;
(2)如单项工程完工 , 甲方应在完工之日起3日内日支付至该单项工程量对应工程款总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