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创业一次性补贴政策2020 无锡++创业扶持政策( 九 )


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教育、统计、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中小企业转型发展工作 。第五条 中小企业享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各项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并在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下,自主创新发展 。第二章 创业引导与成长推进第六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扶持中小企业创业的政策体系,按照规定为中小企业在用地、人才、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改善创业环境,优化审批流程,降低创业成本 。第七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产业发展指导目录,鼓励创办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节能环保型等类型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第八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基地的规划和建设,组织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商务等部门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基地评价和奖励机制 。
鼓励和支持法人、非法人组织利用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闲置厂房等投资建设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基地 。
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应当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策划、技术支持、融资担保、商务代理、法律服务等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第九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创业引导扶持资金,扶持创办中小企业 。第十条 创办中小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社保补贴等,以及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第十一条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投资中小企业,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为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资金支持 。
创业投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投资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二条 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和人才在本市自主创业的,按照规定给予资助 。
中小企业引进、培养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住房、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按照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推动中小企业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全面提高中小企业战略规划、生产组织、技术开发、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基础管理水平 。
支持行业协会、专业管理咨询机构和管理咨询志愿者开展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 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 。
中小企业实现上市融资和股票增发融资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 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私募债券或者集合信托等方式进行融资 。第十六条 市、县级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安排资金,有计划地组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
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职业教育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和大型企业等单位采取定向培训、开展技术研发与合作、合作共建实习实践基地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培养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
无锡市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发展,提高企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结构,提升发展水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