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创业政策 创业扶持政策2018( 五 )


(4)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制造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具有保证产品生产的手段和能力 , 并获得有关资质认证(包括ISO质量体系认证);
(6)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政策所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 是指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2)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40% , 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 , 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 , 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 ,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
(4)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 其中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5)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6)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服务器或工作站等);
(7)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四、“两免三减半”适用情形
根据中发智造对政策文件的整理 , 符合认定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 , 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的适用情形如下:
1.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
我国境内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 经认定后 , 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  , 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 至期满为止 。
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2017年12月31日前投资设立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 经认定后 , 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 , 至期满为止 。
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0.13微米) , 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 生产企业或项目 , 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 , 至期满为止 。与之前的“0.8微米”对比 , 条件更为严苛 。
五、“五免五减半”适用情形
“五免五减半”政策的适用情形 , 相较之下更为严格 , 毕竟政策优惠力度更大 。中发智造梳理 , “五免五减半”政策主要适用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第一 , 2017年12月31日前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 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 , 经认定后 , 自获利年度起 , 享受“五免五减半”政策 , 至期满为止 。
值得注意的是 , 经营期不满15年的该类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 同样也有税收优惠 , 即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第二 , 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 , 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 , 享受“五免五减半”政策 , 期满为止 。由这两条适用情形可见 , 随着技术的发展 , 政策对新设集成电路企业的要求也逐渐变高 , 不断激励企业变得更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