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创业扶持政策最新 辽宁创业扶持政策( 三 )


今年初我市出台的《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明确: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免除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综合运用产业政策、税费政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和劳动保障政策等促进创业,以公共培训为主导,将创业培训前置到校园,延伸到社区、企业及网络,做到院校培训、公共培训、社会培训和网上培训相结合;大学生创业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目前贷款额度为3万元 。我市新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正在拟定中,为创业者提供的首次小额担保贷款有望提高到10万元;毕业2年内未能就业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参加定点培训机构技能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的,每年享受一次技能培训补贴和岗位适应性培训补贴,一年内参加同一工种上一等级技能培训合格的,可再次享受技能培训补贴 。内容来自vla.cn 此外,采访人员昨天从我市人事部门了解到,我市3所高校深圳大学、深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市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今年共有应届毕业生14187人,截至5月中旬,约65%的毕业生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达成就业意向 。
辽宁省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辽宁省政府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6-8-17 8:02:11 发布人:admin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办发〔2002〕19号和国办发〔2003〕4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辽宁省人民政府于2003年7月下发了《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辽政发〔2003〕26号)文件 。明确规定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具体政策 。
(一)税费减免政策
1.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12号)文件规定的所有收费优惠政策 。除定向、委培、地区联办和享受系统内补贴的毕业生外,对其他高校毕业生取消城市增容费、出省费、出系统费、上岗抵押金等收费 。
2.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私营经济 。高校毕业生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发放和认定的《毕业证》、《自主创业证》申办个体工商户或私人企业的,工商部门对其登记、注册要优先受理、优先办照并简化登记手续 。申请从事小规模私营企业的,实行试办期制 。其中从事商贸经营的,试办期一年;从事生产型、科技型的,试办期两年 。试办期间核发营业执照并注明经营期限,免收注册登记费、变更手续费、年检费 。
3.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发放和认定的《毕业证》、《自主创业证》,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208号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
4.对新办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研、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信息业、技术服务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5.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6.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
7.对到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