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创业扶持政策最新 辽宁创业扶持政策( 五 )


2.放宽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年限,凡在择业期二年内找到就业单位的,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办理有关毕业生就业手续 。
3.鼓励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 。对于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到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非公有制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与所聘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手续,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
此外,为落实促进大学生就业的若干优惠政策,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辽宁省政府辽政发〔2003〕26号文件精神,联合下发《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辽教发〔2003〕125号),规范了自主创业的管理工作程序,并制定了《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对《自主创业证》发放的对象,申领发放程序,使用和管理等具体事宜做出了明确规定 。
最近两年辽宁省政府出台哪70条扶持政策帮助就业?今后,大学毕业生在从事家教工作时,政府为其缴纳社保统筹部分 。也就是说,这部分大学生也将有“养老”和“医保” 。3月25日,沈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大学生、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人群就业、创业均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力争将沈阳市2009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
2009年内,沈阳将对从事家教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由财政部门为其承担养老、医疗保险统筹部分 。新政策中鼓励个人自主创业的内容占比重最大,不仅扩大享受政策的范围,还为创业者无偿提供创业场所,降低小额担保贷款门槛 。延长典当融资综合费用补贴期限,对于通过典当融资到期偿还有困难的创业企业,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后,典当综合费用补贴期限可以在半年基础上延期一年 。
“4050”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已经享受社保补贴满三年的,今年可以继续享受一年社保补贴 。市区两级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工作期限由三年延长到四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待遇不变 。
同时,为减轻企业负担,阶段性地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 。此外,对企业吸收大学生、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将得到一定程度的税费减免等待遇 。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公布的政策大部分已经开始实施,还有一些新政省政府将制定具体细则和办理流程等等,目前细则已起草完毕,将很快公布 。《实施意见》内容涉及就业、创业、公共普惠服务、困难群体援助等结合沈阳实际的政策,共计57条 。其中,“补贴”在57条政策中的有28条,占49% 。“免”有16条,占28% 。
新政解读(部分)
针对大学生
当家教,政府给社保补贴
政策一:城市面向社区,农村集中在乡和乡以下,优先安排登记失业的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
解读:每人每月享受不低于1000元的薪酬或生活补贴,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
政策二:实施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的见习计划,选择300户企业作为见习基地 。见习期间发放见习补贴 。
解读:对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费用,实行所得税税前列支,不计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
政策三:对到农村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其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负担 。工作满4年,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
解读:为困难大学生解决实际经济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