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创业孵化园 太仓创业扶持( 三 )


(1)先落户后申报方式:
①项目符合智能装备(先进载运核心部件及装备)产业方向;
②2019年7月1日-2020年4月30日间来我市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且符合创业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
(2)先申报后落户方式:
①项目符合智能装备(先进载运核心部件及装备)产业方向;
②4月30日前已与各区镇签订落户意向协议,拟于近期在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 。人才为拟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且符合创业领军人才年龄、学历等基本条件 。
③预评审通过后,申报人须于6月30日前完成公司注册,符合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基本条件且通过实地考核后,可按照C类标准给予扶持 。通过预评审项目可再次申报一次本级人才计划,获得B类及以上资助标准的,按就高不重复给予补差 。超过时限或未按照要求完成落户的,取消资格 。
项目若属于重点产业专项领域或同时符合省“双创计划”和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立项时予以优先支持 。特别优秀的项目可对年龄或来太时间等适当放宽 。同一项目连续申报不超过2次 。
三、主要扶持政策
立项的团队、人才可按照《关于推动创新转型强化人才支撑的若干政策》(太委发〔2017〕30号)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太仓创业孵化园 太仓创业扶持】1.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根据项目评审情况,分A、B、C三档进行支持,分别给予200万元(特别优秀的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外地引进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专家创业项目,免评审答辩直接实地考察,通过后给予B档资助);根据项目需要提供一定面积的项目启动场所;100—500万元的风险投资及最高500万元的担保融资贷款 。我市申报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创业类的,该项目自动享受太仓科技领军人才A类专项经费资助200万元,已入选B、C类的按A类予以补足 。科技领军人才中,对于转移来太的沪上产业化项目,符合“四个中心”同时转移条件的,在评审资助额度上,再增加100%;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 。根据项目评审情况,分A、B、C三档进行支持,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 。
3.科技创新创业团队计划 。对新立项的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专项经费资助 。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融资贷款、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综合金融支持;根据项目需要提供一定面积的项目启动场所;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各类科技项目 。
立项的团队、人才可按照《关于推动创新转型强化人才支撑的若干政策》(太委发〔2017〕30号)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鼓励和支持领军人才、团队做强做大企业,打造苏州标志性品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享受我市“滚动再支持”政策:(1)太仓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立项后3年内年销售收入累计超过5000万元,且通过项目验收的,再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滚动支持;(2)立项后3年内获社会风投机构投资额度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5%给予滚动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享受“滚动再支持”政策的企业,再给予1000万元以内的担保融资贷款,优先辅导并推荐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等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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