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创业人才政策 合肥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三 )


(七)其他各类用人单位普惠性人才政策 。1.安居:在合肥市就业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落户后即可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新来军工科研院所(仅限在本单位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和市属国有投资类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及35周岁以下的博士,可参照享受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购房资格、租房补贴政策 。2.创业:高校毕业生在肥创业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3年 。
(八)对各领域引进的优秀人才或团队,经相关领域专家委员会评审和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委员会认定后,可按条件参照享受合肥市相应人才政策 。《若干政策》自2022年6月16日起施行,试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合肥市已出台的有关人才政策在本文件中未予明确的条款,不再执行;已出台的人才政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此前已批准分年度拨付的奖补项目尚未兑现完毕的,仍按原标准兑现 。
政策咨询:
“12345人才专线”:0551-12345
合肥市人才发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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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1-65900788
19155121498
(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1.问:我是一名高校毕业生,打算到合肥工作,请问可以享受什么人才政策?
答:在合肥市就业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可以在落户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
其中,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下同)、新型研发机构稳定就业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在肥购房可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购房补贴等相关优惠政策 。对新来合肥就业且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可享受3年住房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的还可按优惠价格购买人才公寓 。对35周岁以下的硕士和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可以不受落户条件限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新来合肥就业且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可享受3年住房租赁补贴 。
高校毕业生在肥创业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
2.问:我是合肥某企业的研发负责人(或企业高管),请问可以享受什么人才政策?
答:您可以先通过“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进行人才认定,根据认定类别(分为A、B、C、D四个类别)和条件申报相应高层次人才政策 。
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A类高层次人才,可“一事一议”“一人一策”“量身定制”予以支持 。对B、C、D类高层次人才:(1)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购买人才公寓优惠政策 。(2)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优先摇号 。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购房补贴等相关优惠政策 。(3)新引进的B、C、D类人才,在肥无自有住房且自行租住的,可享受3年住房租赁补贴 。(4)符合条件的可享受5年稳岗补贴 。(5)在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相关保障 。
在合肥市产业领域、专业技术领域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还可申报“合肥市领军人才计划”,享受创业类或创新类项目经费支持 。
3.问:我是一名规划建设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希望到合肥市有关部门工作,请问需要通过什么渠道,可以享受什么人才政策?
答:对合肥市属教育、卫生、审计、金融、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及团队,经合肥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委员会认定后,可以简化程序引进到相应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并纳入编制管理,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人才公寓、购房补贴、配偶随调、子女教育等服务保障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