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创业人才政策 合肥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五 )


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就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
2.提交毕业证书日期之后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自助打印或上网打印个人参保证明);
3.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6.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界面截图一份(盖单位公章)且查询界面企业登记机关为“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律依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第二条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 。
(一)一次性就业补贴 。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
(二)求职补贴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1000元的求职补贴,随第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一个失业期内只享受一次 。
(三)就业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领取2个月以上失业保险金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固定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所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期剩余失业保险金的7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用人单位最多每人5000元的就业补贴 。被招录的领金人员,其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按规定予以保留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解除合同之日起6个月以内被原用人单位(同一股东、合伙人或法人经营的不同的劳务派遣机构视为同一用人单位)重新录用,或是身份由原单位职工变为劳务派遣人员,以及仅变换劳务派遣机构但未变更实际用工单位的,不得申领就业补贴 。
(四)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以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5项社会保险费用为标准(不含劳动者自己缴纳部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给予劳动者;同时,为调动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积极性,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助 。
(五)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月30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
(六)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

合肥创业人才政策 合肥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文章插图
鼓励青年大学生创业就业措施青年人是创业就业的生力军
为鼓励青年人才就业创业
我市日前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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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最高可获10万元无偿资助
我市发布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资助实施细则
采访人员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我市日前制定出台了《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扶持资助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进行无偿资助 。
资助对象包括:
高校在校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合肥市范围内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