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女性生育,各地纷纷开始“动真格”,看了你会动心吗?

文|秘籍君
为了鼓励女性生育 , 各省份纷纷开始“动真格” , 要为生育女性增加福利了 。
最近 , 各省份开始密集地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不仅产假延长了 , 而且还增加了育儿假 , 为的就是促进三胎生育 。
比如陕西在意见稿中提出 , 生育三胎的女职工要再给半年奖励假 , 而且丈夫还能增加15天护理假 。
再比如夫妻同享育儿假 。 只要是合规合法的生育 , 父母在子女一到三岁期间可每年享受不低于30天的育儿假 。 另外职工在享受这些假期的时候应该按出勤对待 , 还能有工资 。
还有江西省增加产假90天 , 还开设了育儿假 。
为了鼓励女性生育,各地纷纷开始“动真格”,看了你会动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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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也出台意见稿 , 提出要在子女满3周岁期间 , 每天给予夫妻一方1小时的育儿假 。
此外还有四川、江苏、贵州、吉林、安徽、湖北等各省份也纷纷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正 。
看了这些省份的决心和决策 , 尤其是落实到女性身上的各种假期福利 , 是不是很动心?
那么 , 有了这些条例的“加持” , 女性在生育和照顾孩子方面是不是会有更多底气 , 更能放心大胆地去生娃了呢?好像不是这样子 。
我看有人在底下留的言 , 只有短短8个字 , 却一针见血——“没有工作 , 何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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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 明白人早就看穿了这些决策的“华而不实” 。 就连上面也持类似观点 。
在湖南计划生育条例征求意见稿中 , 修订栏里写的是“假期过长有可能影响女性就业 , 从长远看不利于维护女性权益” 。
这才是一句话道出了本质 。 决策制定得再好 , 也要考虑到落地后的实行啊 。
为了鼓励女性生育,各地纷纷开始“动真格”,看了你会动心吗?】像这些假期之类的规定 , 是需要用人单位去执行的 , 事业单位尚可严格遵守 , 但私企执行起来难度就大了 。 毕竟公司的性质是盈利 , 人员配置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之类的 。 如果非要公司按照决策给育龄女性放足产假、育儿假 , 公司会觉得不划算 。 从而在一开始就避免选择育龄女性 。
这么一来对育龄女性就很尴尬 。 工作机会变少甚至没有工作 , 何谈假期呢?
这就好比19年豪车普遍降价20-50万 , 有网友调侃“你以为我差的是那50万的人么?我差的是那2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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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 , 育龄女性是不是也可以说一句:我差的是那几十天产假和育儿假吗?我差的是整个家庭支持和社会支持啊 。
我说这话并不是危言耸听 。 就拿我自己的就职经验来看 , 20来岁去公司面试 , 人事一般会问“什么时候结婚 , 准备什么时候要孩子?”等我结婚后换工作 , 面试官又问“什么时候要孩子?”
当我回答“30岁再要孩子”后 , 那个如长者一般和蔼可亲的老板带点战战兢兢的口吻 , 语重心长地跟我说“姑娘 , 你可得说话算话啊!我们公司一小姑娘 , 说的也是不考虑要孩子 , 结果一年多上手了就回家生孩子去了 , 多耽误事啊!”
好在我只生了一个娃 。 试想 , 若我再去找工作 , 可能还会被问“计划什么时候生二胎?”若是二胎妈妈找工作 , 人家可能压根就不考虑了 , 因为怕你生三胎 。
什么 , 你说你一口气把三个娃都生了再去找工作?那时候你得多大年纪了 , 另外有仨娃拖着 , 你走得开吗?
想要保障生育后女性的职场权益 , 靠的不只是让公司遵守各种福利假期政策 , 更需要配合企业招聘育龄女性税收减免 , 或者发给奖励补贴等鼓励性措施 , 这样才能让企业放心大胆地聘用育龄女性 , 减少女性生育后的就业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