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新法出台,对症破解育儿难题

光明日报采访人员 刘博超
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以来,关于新法如何影响家庭教育众说纷纭,言“依法带娃”者有之,也有商家要“把握家长培训蓝海机遇”……家庭教育促进法如何对实践产生作用?采访人员进行了采访。
明确宣示家庭教育基本理念
在传统认知中,家庭教育是一个私领域,家长在对子女的教育中享有高度的自主性。即便广为流传的家规家训,仍不出一氏一族的民约性质。新法一出,“依法带娃”的说法便在媒体上流传开来。北京家长杨莉青非常困惑:“带娃各家都有自己的做法,观念、模式的差异也很大,家里发生的事,具体的监督也很难实施,新法会不会成为一纸空文?”
“这部法律解决的是生而不教、教而不当,特别是教而不当的问题。”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罗爽告诉采访人员,“该法的第一稿征求意见时叫做‘家庭教育法’,因为考虑到干预性过强,并不符合立法初衷。因此作出修改,‘促进’就把这部法律的核心点了出来。其实这部法不是一部去管家长的法,而是一部去帮助家长的法。”
自从娃出生,杨莉青就开始购买各类育儿书籍,到了上幼儿园,各类理念的办园介绍也让人头晕眼花。对于市面上流行的各种各样关于家庭教育的说法、家庭教育专家和门派,她觉得无所适从。杨莉青注意到,促进法第二章家庭责任中,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对于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分别作出了详细指引,如内容方面,有培养家国情怀、品德培养、正确成才观、身心健康、劳动观等;方法方面,有亲子陪伴、潜移默化、平等交流等方式。“感觉是把重要的教育理念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告诉大家。”
“法律不光是有大家熟悉的强制性功能,还有一种教育、告示的功能。明确家庭教育的概念其实是非常重要的。”罗爽表示,对于民众来说,法律形式的说服力可能更强,权威性也很高,比我们以往的这种政策的宣导,包括规范性文件的这样一些规定具有更好的效果。
“我就觉得这个法的出台不是孤立的,它配合了前期我们做的‘双减’工作,之前我们家小孩一放假,就把他送到机构里面去学语言学数学。经过一系列的政策调整,没有辅导班了,这个时候孩子们就闲下来了。”北京家长姜元刚说。“新法的出台就相当于给了我们一个指导性的方向。我们知道下一步怎么带孩子,让更多的孩子们有了更多的时间,我们也就有了更多的陪伴,通过这个法的指引我们就知道日常中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亲子陪伴这样来给他一个家风家教的培养。”
对症破解育儿难题
隔代抚养、丧偶式育儿……新法的很多条款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应。“现在农村其实很多时候父母都在打工,都在外面,留守儿童特别多,孩子跟着老人缺少良好的家庭教育。”姜元刚说,“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没有立法去保护孩子的权益,家长的‘养而不教’行为缺乏强制性约束,那么孩子野蛮生长,对以后成长不利。”
采访人员了解到,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之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有涉及家庭教育的内容。
“以往法律其实也有一些相关的条款,更多规定的是家长基于监护关系对孩子负有教育的义务,但是对于家庭教育的具体职责,尤其是他怎么教育、教育什么其实是没有规定的。”罗爽表示,此外,以往法律其实比较缺失的一块是提高家长家庭教育能力的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我们整个社会怎么样去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来为家长去提供家庭教育指导,这在之前的法律当中是没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