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明年起施行!三亚出台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办法( 三 )


(一)擅自改变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的;
(二)擅自改变中小学、幼儿园用地性质或者侵占其界线范围内的土地的;
(三)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占用中小学、幼儿园用地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中小学|明年起施行!三亚出台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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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亚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陈淑林
主编:陈 惜
【中小学|明年起施行!三亚出台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