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假|这地宣布:生一孩共可休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

11月25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的决定》,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60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的规定不变 。
据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按照上述《条例》,浙江省女职工生一孩共可休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 。
除了延长产假,浙江省修改后的《条例》在生育奖励与保障方面还增设了育儿假,明确“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期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
此外,女方因无业、失业、灵活就业以及其他非应保未保原因,未能享受产假和生育津贴待遇的,由县(市、区)政府结合实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给予一次性适当经济补助,具体对象和标准由县(市、区)政府规定 。
值得一提的是,同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该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同时将生育假由30天延长到60天 。
这也就意味着,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 。
此外,上海市修订后的《条例》也增设育儿假,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 。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
中新经纬综合自澎湃新闻、“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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