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即日起,生育假延长60天,单位同意还可再延1—3个月

最近 , 又有2地修改计生条例 。 并且还是大家最期待的上海和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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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假延长60天
最新发布!即日起,生育假延长60天,单位同意还可再延1—3个月】经单位同意还可再延长1—3个月
11月26日 ,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 , 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 享受六十日的延长生育假 , 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 。
1.修改涉及四方面 , 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如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方面 , 规定北京市各级政府采取综合措施 , 调控人口数量 , 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 优化人口结构 ,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 明确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
取消限制生育措施方面 , 删去有关社会抚养费、行政处分、纪律处分等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理措施 。
2.子女满三周岁前 , 夫妻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在完善生育支持措施方面 , 一是调整北京市与生育相关的假期 。 女方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三十日调整为六十日;设立父母育儿假 , 明确子女满三周岁前 , 夫妻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明确延长生育假、育儿假假期调整分配制度 。
如果用人单位同意 , 产假还可再延长1—3月 。 并且女方自愿减少育儿假的 , 男方陪产假相应延长 。
同时完善生育养育支持措施 , 降低生育养育负担 。 明确健全生育妇幼健康服务网络 ,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等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 提高孕产服务的便利化、规范化和优质化;建立与子女数量相关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申请公租房的 , 可以纳入优先配租范围 , 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 。 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 对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机构给予补助 。
3.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 , 其父母可按北京市规定领取特别扶助金
条例修改后 , 还调整了独生子女父母保障措施 。 将北京市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一次性经济帮助金额由不少于5000元提高至不少于10000元 。 明确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 , 其父母可以按照北京市规定领取特别扶助金 。
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 父母需要护理的 , 独生子女每年获得累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

最新发布!即日起,生育假延长60天,单位同意还可再延1—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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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育假延长60天
育儿假5天
最近 ,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 根据新修改的《人口计生法》 , 此次条例完善了有关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①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区域平衡、基金承受能力、社会影响等方面因素 , 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根据相关法律 ,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 难产等情况适当延长 。 这也就意味着 , 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 , 生育期间 , 可有158天假期 。
②增设育儿假 , 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 , 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 , 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 。 育儿假期间的工资 , 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 ”
③延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