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政策指南|成都:培训机构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 何方迪
近日 ,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和实施《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的通知》 , 对校外培训广告开展专项治理 。
《通知》指出 , 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明确校外培训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 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 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校园周边不得出现关于校外培训的相关宣传 。
【广告|政策指南|成都:培训机构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同时 , 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 , 不区分学科、非学科类 ,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内发布或变相发布的校外培训广告进行全面排查清理 , 清理存量、杜绝增量 。
一是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市场监管、城市管理部门和街办等 , 组织力量清理校园周边相关培训广告 , 重点清查上学和放学期间在学校周边进行传单发放、宣传引导等行为 。
二是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行动 , 重点自查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是否存在培训广告并予以清理 。
《通知》指出 ,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双减”政策要求 , 加强内部管理 , 主动清理相关广告 , 指导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对不易辨识的广告内容进行研判 , 并对相关广告管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