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指导|促进父母“依法”带娃!上海首个一体化分类家庭教育指导新模式出炉( 二 )


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离不开各个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如对于需要开展督促型家庭教育指导的,由未保站儿童督导员、居民区儿童主任负责跟进,定期开展家访观察,一家一档。个案辅导结束时,需由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提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家庭教育指导师评估同意,报检察院备案。
如果碰到未成年人无人照料的特殊情况,各街镇将执行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属地职责,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开展国家监护制度,检察院履行监督职责。
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监护侵害犯罪案件或监护关系转移民事检察案件,必要时可以联系民政局、妇联、关工委协助组织专业力量对监护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处境、监护教养情况、身心健康状况以及其他适格监护人或受托监护人的监护意愿与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估,并提交相关的社会调查报告;对符合撤销监护人资格且确有撤销必要的,检察院可建议并支持民政局、妇联等单位和团体向法院提出申请。(完)